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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六师关于加强兵地团结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

2005年12月25日9:8
                昌吉回族自治州  兵团农六师关于加强
         兵地团结  加快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意见

  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自治区党委乌昌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也是昌吉州和农六师各族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是加强兵地团结、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牧民(职工)收入、振兴州师经济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加快兵地融合发展,现结合昌吉州和农六师的实际,就加强兵地团结、加快区域经济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作会议、兵团党委工业工作会议精神,遵照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兵团党委“打破行政隶属界限,强化区域经济观念,大张旗鼓促进融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坚持“尊重历史、面向未来、互学共建、优势互补、联合发展、共同繁荣”的方针,加强兵地团结,加快州师经济社会融合,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兵地资源优化配置,生态良性循环,经济融合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共同繁荣。  
  州师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 市场主导、行政推动、企业自主原则。市场经济就是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展区域经济就是要突破行政界限,统一市场。在州师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中,要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发挥行政的积极推动作用,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发挥好各自的作用,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 
  (二)区域统筹、分工协作、互惠共赢原则。发展区域经济就要从经济区域而不是行政区域的角度、范围思考研究问题,树立区域合作共赢理念,把昌吉州、农六师作为一个经济区,纳入乌昌经济一体化、天山北坡经济带,统筹规划。从不同的经济区域,找准各自的市场定位,集昌吉州和农六师资源及经济优势,加强分工与合作,提高区域竞争力。 
  (三)扶优扶强、重点突破原则。扶优扶强,共同培育地区龙头企业、强势经济地区作为经济增长极,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二、重点工作和目标
  (一)找准区域定位,突出特色,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充分利用本地区丰富的农产品和矿产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区位优势,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制造、采矿加工、能源及煤化等工业。各县市、团场要按现代工业经济集群化、规模化、园区化的发展特点,找准自己在区域经济格局中的定位,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展工业,形成区域经济和财政的支柱。按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要求,新建企业起点要高,现有工业企业要加快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实施企业集团化战略,做大做强一批骨干企业,促进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的形成。“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25%,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增加8个百分点,力争10个百分点。
  (二)以畜牧业为主导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现代畜牧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发达程度的标志,也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标志。农业产业结构要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发展畜牧业进行调整,优势农产品要向优势生产区域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区、产业群。东部重点发展优质小麦,牛、羊、猪、禽,特色林果业;西部重点发展优质棉花、番茄为主的经济作物,奶牛、肉牛及牛羊育肥;中部重点发展优质番茄、果蔬为主的经济作物,奶牛、肉牛及牛羊育肥。要抓好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和规范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促进畜牧业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201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要增长7个百分点。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检测、质量认证、防疫体系,组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与认证,加快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商标注册,努力培育更多的名牌产品;要积极培育、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以棉花、果蔬、畜产品为原料的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购销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搞好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三)实施城市群战略,加快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在加速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加快各县市、中心团场和重点城镇建设,把工业化和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要用足用好用活中央、自治区和兵团的有关政策,加快城市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镇)发展上档次、上水平。要制定优惠政策,搞好配套改革,积极引导农业人口和各类企业向城市、县城、团场和中心城镇集中,构筑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米东新区、昌河新区为副中心的城市群体系,把阜康、五家渠、呼图壁、玛纳斯建成功能各异的卫星城市;构筑以奇台县城为中心,包括木垒县、吉木萨尔及所在地域农六师团场的城镇体系;构筑以城市群为依托的小城镇体系。
  (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区域经济活力。
  非公有制经济是是增强地区经济活力的重要力量。各县市、团场要充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着力发展一批以工商业为主的民营经济产业群。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投资领域和经营方式,放宽注册条件和经营范围,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业主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要积极创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在投资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税收优惠等方面做到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讲信誉、重质量、合法经营,提高整体素质。到2010年,力争非公有制经济占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增加9个百分点。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要把开放引进作为加快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重中之重。紧紧抓住乌昌经济一体化和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吸引国外和区内外客商到本地区投资办企业,使本地的土地、农产品和矿产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效益。对外开放的同时也要对内开放,州师要打破行政区域和所有制界限,鼓励地方企业和个人到农六师辖区投资,同时鼓励农六师所属企业和个人到昌吉州辖区投资。要重点抓项目、抓人才、抓招商方式的创新,使州师及各县市、团场尽快形成特色突出、效益明显、论证充分、吸引力强的项目库,搭建经常化的信息发布和商贸洽谈平台,培育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驾驭市场经济的招商引资人才队伍。每个县市、团场至少争取引进、建设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大力培植重点企业,提升产品档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多渠道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区域经济的外向度和整体竞争力。
  (六)尽快结束土地确权勘界的后续工作。
  做好土地确权勘界工作有利于维护兵地团结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有利于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昌吉州和农六师所辖各县市和团场,尤其是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治区土地管理的规定,加快完成昌吉州与农六师的土地确权勘界工作,农六师五家渠市的土地确权勘界和发证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市、团场及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好经双方确权后的土地资源,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避免兵地之间因土地问题而引发矛盾和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政策体系。
  昌吉州和农六师同属一个行政区域,在各项政策的制定上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同口径、一盘棋,要本着“整体思考、顾及对方、效率优先、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制定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草场和水资源利用,招商引资等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而带有全局性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征求对方干部群众的意见,求大同、存小异,舍弃小隅、维护大局。在招商引资、环境保护、资源开发、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城市(镇)建设拆迁等方面,六师各团场统一执行昌吉州所属县市的各项政策。
  (二)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州师及各县市、团场在制定 “十一五”规划时,要综合考虑对方的资源分布、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站在发展区域经济的高度,整体思考,科学规划,使“十一五”规划相互协调,科学合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实施规划时要坚持“淡化你我、主动合作、优势互补、共同繁荣”,谁有能力谁牵头,谁的优势明显谁优先发展,使产业布局更加科学、投资效益更加明显、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发展步伐更加畅快。
  (三)加大地方财政对团场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
  为鼓励和扶持团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团场城镇建设,从2006年起,州财政和师财政每年各安排100万元资金作为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区域内招商引资工作的扶持。各县市、团场应主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在遵守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地方财政税收分配机制。各县市财政应从团场新建项目和招商引资而新增的地方税收中,可按照一定的分成比例拿出一部分,交由团场支配,主要用于团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团场经济发展的软硬环境。
  (四)依法保证双方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
  在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州、师、县(市)及团场要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定高质量、高起点地编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证本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根据自治区关于支持兵团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实现资源共享的要求,自治州和各县市对农六师及各团场引进和建设的开发性项目所需矿产资源给予支持和划定利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五)继续坚持和完善双方干部交流制度。
  双方要发扬互学共建、融合发展的好做法,继续坚持互派干部到对方单位和部门任职。今后双方干部交流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拓宽领域,丰富内容。可根据双方的需要选派各层次的党政管理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和各类技术人才到对方挂职工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增强州师融合发展的人才合力,以及干部群众在长期的交流沟通中形成的感情合力,为增进双方团结,促进融合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建立双方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
  及时、准确的信息,尤其是本区域内重大经济活动、各类灾害、事故发生等重要社情信息,对各级党政和领导做出正确决策意义重大。各级党政都应十分重视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同时也要重视兵地间信息资源的相互交流与共享,以防止因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资源浪费、形成误解、延误时间和丧失机遇等不良后果。要严格执行紧急信息采集和报送的有关规定,涉及兵地双方的紧急信息,必须先报当地的双方领导,经核实确定后再行上报,绝不允许违规越级或单方面上报紧急信息。双方应重视日常的信息沟通工作,在制发文件时,凡可能涉及对方工作或应引起对方注意的,都应采用抄送的形式,相互通报。双方党政办公室应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双方信息交流的日常工作。
  (七)建立双方矛盾排查与调处机制。
  州师及各县市、团场间应建立矛盾排查和调处机制,以有效防止、消除和化解兵地双方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各类摩擦和纠纷。州师各指定一名党政领导作为双方矛盾排查和调处的总协调人;各县市与同一县域内的各团场应联合成立矛盾排查和调处领导和工作机构,由县市和团场的党委一把手牵头负总责,双方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关系和处理具体业务;各县市、团场应经常性地对兵地双方易产生摩擦纠纷的部位、环节及重点人群进行调查摸底,随时掌握情况,并制定紧急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摩擦和纠纷,双方应立即介入,控制事态,防止矛盾升级,并按规定妥善调处。
  (八)建立加强兵地团结和加快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州师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兵地团结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兵地团结搞得好、融合经济发展快的县市、团场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奖励。同时对兵地关系不和谐、对兵地纠纷排查调处不力,甚至于人为因素破坏兵地团结、民族团结,以及融合经济发展滞后的县市、团场党政领导给予一定的批评和处罚。 
各县市、团场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九)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兵地团结,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自治州与农六师及五家渠市、各县市与同行政区域内的农牧团场间应建立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采取不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对涉及双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双方要确定一名地师级及县团级领导负责分管兵地团结和融合发展工作,双方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性地关注和指导兵地团结和融合发展工作,双方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反馈双方领导意见,宣传总结和推广兵地团强、融合发展的典型事例和典型经验,为双方领导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和高质量的服务。
  (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兵地团结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双方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加强兵地团结、加快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形成“人人讲团结、事事促融合”的良好氛围。要宣传和表彰在维护兵地团结、促进融合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榜样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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