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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农六师五家渠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2005年12月25日9:12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六师五家渠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工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师市党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精神,适应乌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通过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师市新型工业化建设步伐,推进优势资源转换,实现师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招商引资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招商引资、扩大开放是加快师市经济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加快建设和谐师市的重要战略举措。实践证明,没有招商引资的超常规,就没有经济发展的超常规;没有招商引资的大突破,就没有经济的大发展。通过招商引资,不仅有利于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而且有利于推动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实现优势互补,缩小发展的差距。综合分析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只有通过招商引资,才能充分发挥师市资源优势、地缘优势和新建市的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师市各级党政要认真总结分析招商引资工作,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面对新形势,牢固树立“投资环境是第一要素,解放思想是第一推动力,一把手是关键”的思想理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促进师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要务之要务、重点之重点、中心之中心”抓紧抓实抓好。师市上下要广泛发动,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招商引资的新突破。
  二、明确目标,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根据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发展要求,2005年师市招商引资要完成3亿元的目标,力争达到4亿元。2005年至2010年招商引资年均递增20%,2010年达到8亿元;2010年至2020年引进外部资金年均递增25%,2020年达到93亿元。各单位部门要围绕这一总体目标,把分解的任务纳入到本单位部门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认真部署和落实。
  三、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和产业导向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按照师市党委关于2005年至2020年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思路,立足于师市经济发展的优势和五家渠市的城市定位,坚持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与支柱产业规模扩张相结合、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与优势资源开发相结合、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结合,优先围绕以下领域和产业加快招商引资工作。
  (一)依托棉花、番茄制品、乳肉制品、油脂、麦芽、种子、中草药、玉米生物等8个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的发展,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
  (二)依托丰富的煤炭等资源,重点抓好采掘、煤焦化、聚氯乙烯,热电联产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师市重化工业和能源工业的发展。
  (三)依托师市内部市场,重点抓好机械制造、建筑管材、节水管材、新型建筑材料、潜水泵制造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依托已有的知名品牌,重点抓好酱醋酿造、绿色果品加工、有机肥加工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发展品牌优势。
  (五)依托五家渠市新建城市的发展空间优势,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重点抓好给排水、供热、供电、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金融、服务、房地产等城市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城市功能的开发。
  (六)依托五家渠市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定位,重点抓好东线山水旅游区、五家渠市青格达湖旅游区、一○二团和一○三团沙漠风光旅游区以及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把旅游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符合师市产业导向和城市发展定位的项目,都可以通过集体或个人实现招商引资,促进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转变职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公干、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引入以服务为先导的新型招商方式,建立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专人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手续的全程代办服务工作。
  对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师市党政主要领导尽量能够亲自接待,提供领导服务,建立绿色通道,想方设法实现项目落地。
  (二)改善招商引资基础设施环境。按照五家渠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建设首府后花园和人居最佳环境城市为目标,根据师市财政状况,以不低于发展速度的比例,逐年增加城市基本建设的预算投入,不断改善城市水、电、气、暖、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师市合一的体制优势,紧紧抓住乌昌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机遇,深入研究自治区、兵团和乌昌党委的政策导向,有针对性地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千方百计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树立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盘活土地等城市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实现增值,走“依靠城市建设城市,依靠城市发展城市”的道路,形成招商引资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良性经济循环。
  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载体。要积极推进工业园区“一主两翼”战略,以五家渠市工业园区为主体,抓好二期规划建设,使之成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加快申报、立项、规划工作,东翼发展大黄山煤矿重化工业园区和奇台农场特色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西翼发展芳草湖农场和新湖农场工业园区。
  (三)改善招商引资的人文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诚信社会,形成诚信环境,改善招商引资的人文环境。在关心投资企业发展的同时,对重大项目的投资者申报落户、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公安、教育等部门都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给予办理。对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尤其是对纳税大户,给予一定的政治地位,符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条件的要积极推荐,并邀请参加师市重要会议及各类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符合先进条件的还要进行公开表彰奖励。
  (四)加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全面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兵团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重点抓好《乌昌党委关于鼓励国内外企业到乌昌地区投资发展的意见》(乌昌党发[2005]3号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及师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对符合师市产业导向,对经济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在土地、税收、融资和其他方面能够给予更多优惠的,就要给予。
五家渠市域内的101团、102团、103团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市财政留成的税收部分的80%返还给团场,用于改善当地的硬环境,增强投资的吸引力。各团场、厂(矿)要按照师市《关于各团场与所在辖区政府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分税问题的通知》(师市办传[2005]31号)精神,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加快团场工业园区建设。积极支持各团场、企业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五家渠市,师市与团场、企业各按照50%的比例享受税收。
  (五)创新招商引资的工作方式。树立师市对内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离不开有效的对外宣传和推介。要精心策划组织好招商引资的各种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参加各类展会的机会,宣传六师五家渠市,椎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要实施“走出去”与“请出来”相结合的招商策略,重点组织好乌洽会的贸易洽谈活动,每个团场、重点企业都要参加每年的乌洽会,每次要保证1—2个新产品推出;集中组织参加西洽会;有选择地参加东南沿海的大型招商活动;要实行定向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品牌招商等招商新机制,拓宽工作领域。
  进一步抓好政府网站和招商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经协办(招商局)要加强网站的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年内要完成招商网站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开展网络宣传、网络招商,拓展招商引资方式和领域,扩大师市知名度。
  五、强化责任,建立招商引资工作新机制
  形成“大招商”的局面,是实现师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只有真正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工作机制,才能形成“大招商”的良好局面。师市各级要把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层层落实年度招商引贵工作责任。师市确定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之后,师市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及师市经协办(招商局)负责将目标分解到团场、企业和机关各部门以及驻市单位,师市经协办(招商局)、工业园区、发改委、国资委、农业局、建设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财务局、水利局,民政局、工商联等经济工作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承担机关招商引资70%的任务,师市纪检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研室等党委工作部门要承担机关招商引资30%的任务。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负责本机关的招商引资任务的落买。
  师市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负责机关各部门的责任落实;分管一产的师市领导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的招商引资;分管二产的师市领导负责工业园区和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分管三产的师市领导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规划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师市领导负责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分管基本建设工作的师市领导负责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和管理等工作;分管组织、宣传工作的师市领导负责招商引资先进的表彰和人文软环境建设;分管政法工作的师市领导负责招商引资法治环境建设;总农艺师负责农牧团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指导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大黄山煤矿等优势资源开发招商引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负责驻市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落实;市政协、工商联负责非公有制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的落实。
  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制度。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师市领导和分管城市建设的师市领导组织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认定。一是招商引资项目以独资、合资方式签订合同的;二是招商引资项目以货币形式到银行帐户或形成固定资产的;三是新上项目所占土地已与占地农户签订占地包产合同的;四是招商引资项目或引进资金到工业园区或师市其他团场、企业建设的,通过招商和审计部门认可,均认定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三)建立招商引资奖罚制度,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参照师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投资额固定资产的1%奖励给第一引荐人;投资额在101—500万元的按投资额固定资产的0.9%奖励给第一引荐人;投资额在501—1000万元的按投资额固定资产的0.8%奖励给第一引荐人;投资额在1001-3500万元的按投资额固定资产的0.7%奖励给第一引荐人;投资颧在3501—7000万元的按投资颧固定资产的0.6%奖励给第一引荐人;投资额在7100-10000万元的按投资额固定资产的0.5%奖励给第一引荐人。
  设立年度奖励基金。基金的来源: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师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上缴300元的责任金,作为师市奖励资金;不足部分由师市财政支付。
  对于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不仅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而且要给予政治荣誉奖励。
  每半年通报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年终领导干部述职工作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重招商、抓招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创全民招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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