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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2006-3-9 20:55:00
       关于建议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

  新疆是我国湿地类型较多、面积大、分布较广的地区之一,具有独特的青藏高原湿地和内陆极干旱地区湿地类型。近年来,受人口增长、农业开发、水资源利用过度等因素的影响,湿地资源和环境遭到干扰和破坏,湿地的功能逐渐减弱,湿地面积日渐缩小,并已危及到人们正常生产活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据新疆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新疆现有湿地总面积148.35×104㎡,仅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0.8%。

  伊犁河位于新疆天山西部,河流总长约1500公里,流域面积61640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381亿立方米,伊犁河下游流入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巴尔喀什湖,是一条世界知名的国际河流。

  近年来,由于伊犁河流域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流域人口急剧增加,加之长期垦荒,气候干旱,过度开采地下水,水污染加重,非法取砂,过度开采地下水,回填垃圾以及兴修大量水源衬砌的水利工程,都使伊犁河流域湿地生态受到威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削弱,湿地面积逐步缩小。

  因此,必须积极推进湿地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大对新疆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作,形成保护与恢复新疆湿地资源和实施可持续利用的良好社会发展氛围,逐步完善湿地保护与恢复政策,对湿地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新疆湿地保护与恢复协调机构,对湿地流域生物多样性和天然湿地切实进行挽救和保护,努力遏制新疆湿地的退化趋势。

  建议:自治区人大尽快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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